项目名称:城乡低保金
补助对象: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居民家庭。
补贴标准:按照家庭人均收入给予保障标准的差额补助。
发放依据:民政部《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》(民发【2012】220号)
发放方式:社会化发放
操作流程:申请受理—调查核实—民主评困—一榜公示—乡镇低保工作经办机构审查—乡镇人民政府审核—二榜公示—县级民政部门审批—三榜公示—待遇批准—资金发放。
业务单位:民政局救助业务股
咨询电话:0851-26664996